广告营销被处罚超过10天(从小满广告翻车事件看企业对商业伙伴的合规管理)

生活 汽车 更新时间: 2024-07-07 18:33:16

作者:合规小兵

【事件回顾】

2022年5月21日,恰逢我国农历小满节气。某知名车企推出了一则高级感十足的短视频广告,聘请“不老男神”华仔代言,讲述了“人生小满,不自满,知不足”的人生态度,吸粉无数。为此,笔者也犯了“文青”旧疾,忍不住转发了。

然而,翌日“北大满哥”的维权视频又刷爆了我的朋友圈。原来,该车企的短视频广告文案几乎一字不差地抄袭了“北大满哥”此前的原创作品。

该车企不愧为一线品牌,危机公关和声誉风险管理的能力很强,立马发布了一篇诚意“小满”的《声明》表示歉意,并将涉嫌侵权的视频广告从各渠道全面下架。

责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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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该车企的《声明》可知,涉嫌侵权的视频广告由某创意代理公司提报并执行。那么,如果套用《广告法》和广告行业的一般业务逻辑进行分析,该车企应是广告主,该创意代理公司应是广告经营者,相关网络平台应是广告发布者,“不老男神”华仔应是广告代言人。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剽窃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广告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六十八条又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五)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该车企作为广告主,对本次“广告翻车事件”责无旁贷,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而免除或减轻。

实际上,2021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ISO-37301《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在“8.3外包过程”一节中还特别提示:“组织的业务外包通常不能减轻组织的法律责任或合规义务。”

合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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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工与协作越来越精细化的今天,各企业在相关专业领域越来越依赖相关商业伙伴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务,甚至会将某些业务外包给若干供应商。

商业伙伴可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助推剂”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可能因其过错或其他不当行为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发布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在第十三条中要求,“加强对以下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七)商业伙伴。对重要商业伙伴开展合规调查,通过签订合规协议、要求作出合规承诺等方式促进商业伙伴行为合规;……”

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对商业伙伴的合规管理:

一、企业应当加强对商业伙伴的尽职调查工作。通过尽职调查,企业应当充分了解并严格审查商业伙伴的资质证明和诚信合规表现,密切关注商业伙伴的资信状况变化,确保商业伙伴符合企业的遴选标准。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例,早在2007年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中就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与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相互之间进行审慎调查。

二、企业应当对商业伙伴的履约能力进行定期跟踪和持续评估,保留在特定业务和交易中对商业伙伴进行检查和审计的权利,甚至为监管部门进行延伸检查预留一定空间。如果有证据证明商业伙伴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违约失信记录,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违反廉洁、反腐败要求等情形的,应取消其商业伙伴资格,及时终止已经开展的业务合作。

三、企业应当通过业务合作合同厘清企业与商业伙伴之间的责任分摊。以本次“广告翻车事件”为例,相信该车企(作为委托方)在其与该创意代理公司(作为受托方)签订的广告委托制作合同中已对相关责任的分摊作出相关约定,例如:受托方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由受托方负责解决,并赔偿委托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如果没有相关约定的话,说明该车企的法务部门存在重大失责行为。

四、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企业应当督促商业伙伴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和机制,通过签订合规协议、增加合规条款、要求作出合规承诺等方式,促进商业伙伴行为合规,协助商业伙伴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只有当商业伙伴只有建立了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双方才能够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企业才不至于被商业伙伴的不当行为而卷入违法违规事件中,才能免于发生业务中断、遭受经济损失或者损害企业声誉等不良影响。

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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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对商业伙伴合规管理的优秀案例展示

(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其《合规手册》所附“使用说明”中要求,“3.对于第三方商业伙伴,与之联络的单位员工应确保第三方商业伙伴了解《合规手册》要求,同意遵守诚信合规要求,并在必要时作出书面合规承诺。” 同时,该《合规手册》中专门在“四、行为规范”之“(七) 商业伙伴”中明确提出如下要求:

单位政策:

1.坚持诚实守信、平等协商,恪守商业道德,平等、合法地与商业伙伴开展业务往来,与商业伙伴实现互利共赢。

2.建立健全对商业伙伴开展尽职调查、准入、评价、监督等合规管理制度,优选资质完备、信誉良好的商业伙伴。

3.做好商业伙伴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并严格审查其资质和诚信合规表现,密切关注商业伙伴的资信状况变化。

4.保留特定交易中对商业伙伴进行检查和审计的权利,如商业伙伴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失信记录,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存在违反廉洁要求情形的,应取消其商业伙伴资格。

员工行为准则:

1.严格遵守单位商业伙伴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对商业伙伴的尽职调查、评价、考核、监督等工作,完整、真实提供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谎报。

2.坚守廉洁自律,与商业伙伴交易过程中不得违反单位关于反商业贿赂和反腐败的相关规定。

3.通过签订合规协议、作出合规承诺等方式积极向商业伙伴传递、宣贯集团公司合规理念、合规要求和合规文化,保证商业伙伴尊重、理解、遵守合规要求。

4.按照合同约定正确行使合同权利,积极履行合同义务。

5.发现商业伙伴违约、侵犯单位权益的,应积极主张权利,避免单位利益受损。

(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诚信合规管理手册(2019年版)》在“第二部分 诚信合规行为准则”中专门规定一节“十、商业伙伴”,内容如下:

公司坚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理念,与合规、诚信、守法的商业伙伴建立合作关系。

1.公司建立健全对商业伙伴的调查、审核、批准、执行、审计、监督、培训等一系列合规管控程序,充分了解并严格审查其资质和诚信合规表现,不与有失信、违规、违法行为和记录的组织、机构、公司、个人发生业务往来。

2.公司积极倡导合规意识、契约精神,积极向商业伙伴传递公司诚信合规理念和要求,在商业合同中明确合规内容和条款,要求商业伙伴做出合规承诺。

同时,该《诚信合规手册》“第五部分 附录”摘录了《中国石化全面依法依规治企强化管理的意见》(中国石化司〔2018〕424号)的部分内容,其中“二、强化市场行为依法合规管理”涉及加强对商业伙伴合规管理的内容:

4.规范完善商业合作管理。建立健全交易相对人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形成系统共享的交易相对人信用信息资源库,严禁与失信企业发生业务往来。对重要商业伙伴组织开展合规尽职调查,根据结果采取由商业伙伴作出合规承诺或签订合规协议等措施,并对商业伙伴履行承诺或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规手册(2020年版)》在“2.Who:手册适用范围”中要求,“公司鼓励商业伙伴遵守诚信合规准则并执行本手册相关规定。” 同时,该《合规手册》在“合规的基本要求”之“7. 合理对待商业伙伴”中明确提出如下要求: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商业伙伴的支持和帮助。公司的商业伙伴包括供应商、承包商、分包商、代理商、分销商以及合资伙伴等。

公司以互利共赢的原则与商业伙伴开展合作,不滥用优势地位、不以不正当方式损害商业伙伴利益、不提出不合法或不合理的要求。

公司坚持只有干净的业务才是国投的业务,在开展合作前认真识别商业伙伴的资质和诚信合规表现,选用资质完备、信誉良好的商业伙伴。积极向商业伙伴传递公司的合规理念、要求、文化。

公司坚持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避免违约行为,正确行使合同权利,避免利益受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妥善处理与商业伙伴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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