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挽留涉两卡犯罪的学生们(开学防骗第二课)

生活 教育 更新时间: 2024-07-05 17:41:23

如何挽留涉两卡犯罪的学生们(开学防骗第二课)1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持续高发多发,严重威胁人民财产安全,扰乱群众正常工作生活,已成为新时期危害财产安全的一种重要犯罪类型。如今正值开学季,为巩固平安建设成果,持续筑牢反诈警戒线,德宏州反诈中心决定通过真实案例揭示各类诈骗手段,帮助广大群众认识到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性,提升防范意识和能力。

什么是“两卡”?

“断卡”行动中的两卡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等;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

什么是“四类团伙”?

“断卡”行动重点打击四类团伙:开卡团伙,系在各地运营商企业营业厅开办电话卡的人员,在银行网点开办银行卡人员。带队团伙,系在各类QQ群、微信群等发布收购手机卡、银行卡信息,与开卡团伙交易,支付费用后收取手机卡,交给收卡团伙的人员。收卡团伙,系发布信息招募(同城)带队团伙,接收各带队团伙的手机卡、银行卡后,送交贩卡团伙的人员。贩卡团伙,系发布信息寻找收卡团伙,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案例揭示

案例一:找人为车贷刷流水,赔了“本金”又“涉罪”

2021年11月,德宏辖区居民杨某想买一辆货车,但是其银行流水达不到办理车贷的条件。之后杨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刷到了可以帮忙刷流水贷款的视频,于是就添加刷流水客服“风哥”的微信。“风哥”要求杨某线下见面,并索要杨某的银行卡密码登陆手机银行APP查询账户信息。查询完后“风哥”以杨某银行流水不够为由,需要2万元人民币才能帮杨某刷流水。杨某于是将随身携带买车钱2万元给了“风哥”。随后“风哥”使用杨某银行账户帮助接收、转账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55万余元。直到当天晚上,“风哥”用座机打电话给杨某说贷款无法办理,就将联系方式全部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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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学生赶赴“鸿门宴”,不料确遭“好友”坑

2021年11月,德宏辖区居民刘某、蒋某约未成年人高某我一起吃烧烤。在吃烧烤的时候蒋某询问高某是否有银行卡,并谎称别人欠他的钱,需要高某帮他转收欠款,事成后给予高某100元的好处费,于是高某就答应帮蒋某转收欠款了。随后蒋某使用高某提供的银行卡账号、姓名、手机、支付宝支付密码帮助接收、转账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万余元。最后蒋某让刘某转给高某100元人民币作为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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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夜场娱乐还需谨慎,坏人潜伏等你“上钩”

2022年1月,德宏辖区未成年人余某去某夜场里喝酒,遇到两名陌生男子搭话递烟,对方称他们做生意挣了钱,但是由于他们的银行卡被限额,所以请求余某帮忙转账。余某同意后加了其中一个男子的微信。次日中午12时男子用微信语音电话联系余某线下见面,并将余某控制住,期间两名男子使用余某提供的银行卡账号、姓名、手机、支付宝支付密码帮助接收、转账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6万余元。直到晚上12时钱款全部转完才放余某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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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反诈中心提醒您:

买卖、出借对公账户以及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有关人员不仅可能会被公安、通讯、金融部门联合执行失信惩戒措施,5年内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银行转账,被惩戒后很可能与上网或网络支付绝缘,甚至还可能涉嫌犯罪,留下犯罪记录,影响到子女未来正常就业等,千万不能触碰!

大学生应增强自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知识储备与实践能力,并培养辨别游离在身边的犯罪风险能力;此外,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并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切忌贪图便宜,增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免疫力。

切勿买卖“两卡”。将“两卡”与个人身份信息深度绑定,以防陷入电信诈骗犯罪;若被不法人员利用,将其用于设立公司,从事各种信用贷款,也将在今后形成个人不良征信记录,对求职生活产生负面影响;

在遇到“两卡”犯罪时,应在第一时间内选择报警,保存手机通话和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做好自我保护,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已实施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立即停止,主动投案自首。

广大群众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96110

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德宏州反诈中心

编辑:郁礼亮

审核:杨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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